【 发布时间:2019-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 |||||||||||||||||||||||||||||
阿克苏市依干其乡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核心区旧居院落整治项目)EPC模式已经由阿市发改投资[2017]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克苏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市依干其乡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核心区旧居院落整治项目)EPC模式 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656.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市依干其乡 2.工程规模:阿克苏市依干其乡旧居院落整治。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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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建筑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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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0时00分 至 2019年12月17日 00时0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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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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